3/18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2014年度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作者:tyxwork 日期:2015-03-18 浏览

关于2014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川人考函〔201522

市(州)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23号),现就2014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一、基础考试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各专业基础考试合格标准均为132分(试卷满分均为240分)。

二、专业考试

(一)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二级)资格的专业考试合格标准均为48分(试卷满分均为80分)。

(二)注册工程师(除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的专业知识科目合格标准均为120分(试卷满分均为200分),专业案例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最终成绩数据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