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成都居民蒙娃出生一年半,核酸网友苦恼证(最新)59分。
作者:龙泉工作网 来源:龙泉工作网 日期:2021-09-26 浏览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于2021年1月25日正式出炉!以下是具体措施:

01.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特大城市户籍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提升城市人口竞争力,科学推进人口流动和合理布局,提高人口服务管理水平, 根据市委、市政府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02.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居住证积分,是指建立指标体系,赋予各项指标一定分值,居住证持有人按规定申请积分,并按积分申请成都市户籍或享受相应公共服务。

3.第三条

按照原“综合评价、量化标准、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的原则,有序推进居住证积分相关工作。

4.第四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并在成都市申请居住证的人员,均适用本办法。

5.第五条

申请人符合以下条件并具备积分申请入户资格:

1.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

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5年以上;

3.无犯罪记录,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6.第六条

居住证的指标包括:加稳定职业、居住指导、就业指导、户面积指导、年龄指标、技术技能、个人贡献等项目,减违法犯罪、个人不良信用等项目。总分是所有加分项之和减去减分的结果。

(a)稳定的职业指标。

申请人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参加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月缴费的,分别按10分/年累计计算,其中已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6个月的,累计计5分;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2个月,分别累计10分。如果最近连续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等于或高于上一年度四川省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低于2.5倍、高于2.5倍、低于3倍的,分别加10分和20分。

(二)居住引导指标。

申请人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居住按5分/年计算。申请人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皮都区、新津区的居住地按2分/年加分累计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居住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和蒲江县的按4分/年加分计算,最高不超过20分;在成都东部新区居住按6分/年加分计算,最高不超过30分。

(3)就业指导指标。

分数按申请人就业地计算,66个产业功能区就业按10分/年累计计算。申请人在天府国际机场新城、建州新城、淮州新城等靳东地区及成都科学城、天府总部商务区、天府国际生物城、天府智能制造产业园等南拓地区就业,按4分/年加分计算,最高20分;欧洲工业城、新都智慧物流产业园等北改区,中德(浦江)中小企业合作区、彭州天府中医药城等西部控制区就业按2分/年加分累计计算,最高10分。

(4)家庭区域指南。

根据申请人选择的户数面积计算分值,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皮都区、新津区户数加10分,郊区新城户数加20分,成都东部新区户数加30分。

(5)技术技能指标。

若申请人属于《成都市人才发展指南》范围,则人才短缺综合指数为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分别为20分、15分、10分。具有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的,分别加40分、30分、20分;具有高级技师、技师资格的,分别加40分、30分;设有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工资格的,分别加30分、20分、10分,以上情况只有资格分最高。

(6)个人贡献指数。

申请人获得国家、省、市表彰的,分别加25分、20分、15分,包括:创新创业、劳动模范(含享受劳动模范待遇者)、道德模范、见义勇为模范、工匠等。只有最高荣誉分数才会被计入类似的表彰。申请人在本市参与社会服务,对志愿服务、慈善捐赠、无偿献血有贡献的,每符合标准一项加2分,最高不超过10分。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获得一等功及以上奖励、二等功、三等功的,分别得25分、20分、15分。

(七)年龄指标。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岁的,加50分;36-45岁,加40分。

(八)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指标。

申请人近3年在个人信用、市场监管、税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的,每项扣10分。

(9)个人犯罪记录指标。

申请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者活动的,扣100分;强制戒毒的,每减少50分;被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拘留的,每次减20分。

7.第七条

居住证实行“边走边积累”,每年正常申报、查询、公布。

8.第八条

申请人应到区(市)县政府(含成都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下同)积分办理窗口申报。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将申请材料报送相关部门审查。

9.第九条

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年度居住证积分分数线确定入户资格人员,并公示入户资格人员名单。符合条件的人员应及时办理入户手续。如果他们在期限内没有这样做,他们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10.第10条

申请人在办理居住证积分过程中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请复核或者投诉。经核实异议成立的,应当予以纠正。

11.第十一条

申请人不得伪造、编造或者使用伪造、编造或者虚假的申请材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一经查实,申请人届时将被取消积分申请资格,其积分申请两年内不予受理;已办理的户籍,予以注销,退回原籍。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2.第12条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省关于超大城市户籍制度改革和人口规模的政策指导,根据成都市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及时调整居住证积分政策,经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市公安局负责制定本办法的实施细则;划定居住证年度积分,经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组织开展居住证积分管理日常工作,指导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做好受理申请和办理入户工作;监督检查全市积分招标工作;探索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规划范围内实现同一城市户籍准入年限累计互认。市人社局负责制定《成都市人才发展指南》,配合积分管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民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监管局、市医保局、市网管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市总工会、共青团委员会、市妇联等。,及其分支机构和派出机构,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信用审查和信用服务管理工作。

13.第十三条

根据积分,持证人按照相关规定享有相应的教育、就业、养老、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等权利。具体实施细则由市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并发布。

4.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作者:龙泉工作网 https://m.lqywork.com